领取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17年第006号
为保证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顺利领取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的申领程序。
二、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6月9日。
三、全科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ksbm.ecctaa.com,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携《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审核领证。
五、各地现场审核与领证时间并不统一,请关注各地方税协发布的领证通知(详见附件)。证书领取所在地为通过最后一科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地区。如有其他问题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0487、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附: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