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
会议指出,顺应新技术革命潮流,推动中国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必须更大力度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要用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改革办法,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制造业投资,促进大众创业,这对于传统产业“破茧化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
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根据实施情况,适时扩大政策适用的行业范围。会议要求加快落实上述政策,努力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武装“中国制造”,推出附加值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
中国会计视野特约的税务专家对新政的解读是: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政策,其目的似是为了减税,按照会计利润纳税的时代来临了。此政策是继股权转让新三板减税后,面向所有产业升级企业的大优惠。企业折旧占成本近40%,按照企业实际折旧扣除,相当于按利润纳税。营改增、股权转让、加速折旧同步发力,体现了本届政府采用扩张的财政政策,通过减税等手段扩大社会总需求。
税务资深人士刘永生则认为新政是把以前的规定重新描述下,并只是小幅突破。比如以前仅软件行业,电子行业少数几个行业可以加速折旧,现在稍微扩大,也仅限于特殊行业。缩短折旧年限没有变化。且新政下,固定资产标准为5000元,企业执行的时候,又多了约束少了弹性。而此前执行的诸如任何行业在设备使用环境恶劣,损耗大时可以加速折旧的政策,是否在执行新政中被认为过时而被淘汰。刘永生则也表示了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