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夫人的失业保险多了300块,于是查资料~~终于搞明白了,顺便整理下失业保险条例。
1. 怎么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
劳动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失业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以及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单位开个辞退证明就行,个人辞职的终止劳动关系的不行。 具体可以看第十六条)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我可以领多少个月的?
4年内的,每满1年算1个月; 超过4年的1年算2个月。 4+(缴费年份-4)*2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3. 每个月可以领取多少钱?
失业金: 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0.8
求职补贴: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0.15
每个月收到的是两个之和。 求职补贴是2014年7月1日刚实行的
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4. 没领够就重新开始工作的怎么版?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5. 其它条目
第二十一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存档下载: 2014最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官方网址: http://www.hrssgz.gov.cn/zcfg/shbxyzgfl/201312/t20131227_2087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