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子 15:52:44
求解答:一般纳税人: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是什么?”2、销售自己作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税率是什么?
罗裤子 15:56:03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我想知道你这里的固定资产是什么,我才能具体解答。比如,这里说的固定资产是指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行税额的固定资产,则为4%减半;那么其他的固定资产就是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 适用税率,则有13%和17%,看你是属于什么货物,比如农产品什么的,是13%
小老虎 15:58:06
第2种应该是原材料、存货之类吧
罗裤子 15:58:37
第二种包括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和小老虎说的那些
小叶子 16:00:21
(2)(3)能分别说一下吗
罗裤子 16:05:20
对于(2),这涉及到增值税改革,在2009年1月1日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2009年1月1日后可以抵扣了。对于企业在20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就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当企业在以后销售该2009年1月1日前购入固定资产时,就按简易办法处理。对于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属于上面说的其他固定资产)由于本来就做过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在销售这类固定资产时就应该按照适用的税率进行抵扣。
当然,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固定资产,小汽车。就算在执行消费型增值税之后,不管是在2009年1月1日前还是后购买,仍不允许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故也属于第(1)类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对于(3),像小老虎说的,比如原材料等存货性质的物品,这类物品在增值税改革前后均允许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故不存在按照简易办法处理的情况。对这类物品,你就按照正常的增值税处理情况进行即可。
税率是13%,还是17%,不是看你是否抵扣,而是看你属否处于特定的货物。
小叶子 16:10:10
(2)就是说抵扣过的,销售时要纳税,13%或是17%,
罗裤子 16:11:31
小叶子的说法是正确的。
罗裤子 16:13:00
呵呵,说的错的地方,欢迎大家随时指出哈。
小叶子 16:13:05
(3)是4%,这样理解对不。虽抵扣过,也要按简易办法征收
罗裤子 16:14:28
对于(3),如果你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该按13%或17%征税
小叶子 16:16:35
旧的物品还要加这么高的税,谁买呀?
谢谢“罗裤子”考友的认真专业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