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24,10年。

“会计证”已确认会被取消!

考试资讯 阿东 797浏览 0评论

近日,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业务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新的《会计法》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

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如下解答:

1、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作为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业务司局,会计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

 

2、关于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根据2016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汤涛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讲话,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3、关于会计人员是否应该继续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该负责人表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同时,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精神,抓紧研究建立、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更好地知道、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计从业将被取消,初级职称或将成为准入门槛

会计从业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须的准入证明,是否表示会计行业入门门槛会提高呢?虽说会计证仍然是能力水平的证明,但对今后的工作帮助不再明显,所以尽早考取初级、中级会计职称才是应对会计证书改革的措施。目前初级会计职称5月考试,中级会计职称正在报名,想要尽早进入会计行业,还需积极准备会计职称考试。

会计职称具体报考时间参考如下: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30日
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至16日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1日(各地区略有差异)
考试时间 2017年9月9日至10日
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此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未起到一个门槛的作用,所以政府通过考试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对财务人员在入行阶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应当顺应时代需求,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水平,考取相关的证书。

财政部原文网址:http://www.mof.gov.cn/pub/kjs/zhengwuxinxi/kuaijiguanlidongtai/201703/t20170303_2546015.html

小达人大人有话说:

之前不立法不给考试,注税成为悲剧。现在立法了,我也给你修改喽,会计从业成为悲剧。注会还会远么~

本站所刊载内容均为网络上收集整理,所有资料仅供大家参考,不存在任何商业目的与商业用途。若您需要使用非免费的资料或服务,您应当购买正版授权并合法使用。如果您下载此文件,表示您同意只将此文件用于参考而非任何其他用途。 本站所有压缩包解压密码:www.ctakj.com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