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东
1年前 (2023-11-21) 1089浏览 0评论
023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网站入口即将开通,考生可通过访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查询2023年考试成绩。
一、2023年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流程
查分流程分为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详情如下:
电脑端: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点击页面左侧“成绩查询”按钮,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手机端: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众号,点开“公众服务...
阿东
1年前 (2023-08-29) 1031浏览 0评论
中级资格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操作说明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答题演示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模拟答题系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系统
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和符号输入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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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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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2023-02-22) 4614浏览 0评论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和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1.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2.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
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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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2022-01-19) 2347浏览 1评论
转自微博:
财管那么绝吗[求饶]
客观题都四五十分,主观题个位数[二哈]
意思就是客观题我让你答满,主观题十分我都不给你,你就过不了[二哈]
真是让人望而生畏[二哈]
...
阿东
3年前 (2021-11-23) 1832浏览 0评论
关于发布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公告
2021-11-23 10:25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予以发布。考生可通过访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移动端查询2021年考试成绩。
另外,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4〕6号),考生可在2021年11月30日—12月13日,于工作日上午8:00至晚上8:0...
阿东
3年前 (2021-08-20) 2073浏览 0评论
各位考生:
为统筹做好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减少人员聚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含涉外考场)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有关通知,保持手机畅通,并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感谢各位考生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10-88228898
邮箱:ksb@bicpa.org.cn
官网:http://www.bicpa.o...
阿东
4年前 (2020-09-17) 2874浏览 0评论
关于调整2020年新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组织安排的通知》(财考办〔20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取消2020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2020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按照规定,新疆考区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三、考生报名费将按原交费渠道退还。
感谢广...
阿东
4年前 (2020-09-10) 2078浏览 0评论
考前一个月取消,大半年的日子,不管是努力的还是拖延症,都不快乐~ 还不如年初就直接取消算了。
希望其它考取正常进行吧。
关于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 试的公告
京会协考(2020) 21号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
阿东
4年前 (2020-08-13) 3616浏览 0评论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007/t20200730_1965983.html
关于调整唐山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czj.tangshan.gov.cn/cms/jsp/site001/article.jsp?fchannelidenty=297e80084a9a8aa8014acdf820ee00ab&articleId=...
阿东
5年前 (2020-03-19) 3060浏览 0评论
一、新规明令:可携带符合要求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2019年旧版规定: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2020年新版规定:
【考场规则第四条】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机状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