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东
10年前 (2015-03-11) 896浏览 0评论
2013年年底中央电视台连续三次报道开发商拖欠巨额土地增值税,言辞中夹杂着对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不力的指责。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人们对土地增值税的大讨论。在媒体的监督下,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加大了各地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力度。但由于土地增值税立法的先天不足,实务中,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争议最大、矛盾最为突出。笔者作为实务工作者,将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税企争议的焦点问题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参详。
一、清算单位的确定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周期长、销售房屋频繁,每次转让房屋均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具有可操作性...
阿东
10年前 (2015-03-11) 1061浏览 0评论
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的两大核心业务,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直接关系到全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额。
企业年终结账前务必关注两大事项: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
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的两大核心业务,资产损失申报和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直接关系到...
阿东
10年前 (2015-02-04) 839浏览 0评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规定:“(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
阿东
10年前 (2015-01-14) 1085浏览 0评论
曾经,一些地方“按指标征税”,或“低税竞争”,或收“过头税”;如今,新预算法发出禁令,“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曾经,人们形容超收收入成了“年年都要收获的馅饼”;如今,新预算法规定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化解超收的冲动。
新年伊始,完成20年来首次大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正式付诸实施,这是我国财税法治建设乃至整个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作为统摄具体财政收入、支出和监管制度的“财政宪法”,预算法旨在规范政府收支行...
阿东
10年前 (2015-01-09) 677浏览 0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定,2015年2月份起,4S店经销商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将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对于市民来说买车越便宜,或许就能够少交一些税。
申报期限:缴税和免税都有两个月时间
根据新规,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
阿东
10年前 (2014-12-24) 875浏览 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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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
10年前 (2014-12-22) 878浏览 0评论
2014年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及各种税收政策调整,对于新政的理解和运用各有不同,很多财务人员心理已经忐忑了,在此整理了一些汇算清缴中常遇到问题及解答供大家参考。
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能否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
阿东
10年前 (2014-12-19) 814浏览 0评论
近段时间是集中发放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的高峰期。这部分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省地税局相关人士给予了解答。
对职工在同一个月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双薪,应将所取得的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
阿东
10年前 (2014-12-19) 1006浏览 0评论
又到年尾,大家都在讨论放假和年终奖的事情。那么,问题来了,你真的了解什么是年终奖吗?那么,年终奖应该怎么发?年终奖的组成是什么?哪些员工才能拿年终奖?看下图,哥为你细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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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
10年前 (2014-12-19) 831浏览 0评论
2011年9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关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级次也相应发生了改变。国税发[2005]9号文件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正确处理奖金与当月工资之间的关系,对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着较大的影响。比如,某单位职工2012年12月领取工资5000元,各项年终奖金70000元,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490元。如果改按月工资5000元、月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