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东
10年前 (2014-12-07) 624浏览 0评论
【案例】
深圳桂园实业发展公司、深圳黄强电子有限公司两企业合作建房,深圳桂园实业发展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深圳黄强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深圳桂园实业发展公司、深圳黄强电子有限公司两企业约定,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筑物价值1000万元,于是,深圳桂园实业发展公司、深圳黄强电子有限公司各分得500万元的房屋。
【筹划分析】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深圳桂园实业发展公司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的义务。
此时其转让土地使...
阿东
10年前 (2014-12-05) 737浏览 0评论
我公司收到了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已认证通过,但是在办理出口退税期间,税局系统显示该两张发票为“作废失控”发票,后经我公司与A公司联系,A公司开具的这两张发票确实没有纳税。请问这两张发票涉及的出口货物,我公司是否可以办理免税?如不能免税,是否还需按内销征税?
答:《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
阿东
10年前 (2014-12-03) 1896浏览 0评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91)国税发155号文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交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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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 (2014-12-03) 678浏览 0评论
1、不闻不问,埋头做账
典型表现:拿到原始票据,也不问清票据所代表经济业务事项的来龙去脉就做账。
2、根据单据种类做账
典型表现:凡是餐饮票都计入业务招待费。做账时应该按业务的性质来确定成本费用的归集科目,而不是根据单据的种类来确定会计科目。如餐饮票可能是业务招待费,也可能是职工福利。
3、凭证摘要写得不清楚
典型表现:摘要要素不齐、含糊不清,有时连最基本的时间、人物、事项都不写。如“报销费用”。
危害:摘要写得不清楚,不利于日后查账,更不利于分析取数。例如:销售部门报销展会费用时,摘...
阿东
10年前 (2014-12-02) 851浏览 0评论
存货是企业为了销售和耗用而储存的各类资产,一般商业企业的存货多是商品存货,加工企业的存货类型比较多,包括原材料存货、在制品存货和产成品存货。
一、存货对营运资金的影响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实际上是物流过程。在一个企业中,应收账款可以为零,但是存货不能为零,否则代表着企业破产并且清算完毕。
存货对企业资金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存货的加工过程实际上是企业资金增值的主要过程;另一方面,过多的存货对企业的资金周转有一定影响。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过多的存货,比如过量的原材料、不配套的半成品、不畅销的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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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 (2014-12-02) 932浏览 0评论
1、纳税人取得土地应上交的土地出让金不直接支付给土地部门,而是作为政府部门对企业投资,可否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纳税人取得土地的应上交的土地出让金不直接支付给土地部门,而是作为政府部门对企业投资,如果其金额与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土地出让金金额一致,并且取得了土地出让金合法票据,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作为扣除项目。
2、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以地补路”的方式取得土地,但是该单位支付修路款时,取得的是政府部门财政收据,支付修路款是否可以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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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 (2014-12-02) 728浏览 0评论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咱们财务人员的追求。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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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 (2014-11-29) 744浏览 0评论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处理: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
阿东
10年前 (2014-11-28) 528浏览 0评论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
阿东
10年前 (2014-11-28) 584浏览 0评论
1、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2、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遵循“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有明确的发生原因、费用项目、发生时间、地点、金额及报销人、审批人;
报销的费用项目、报销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符合企业制度的规定;
报销人取得相应的报销单据,且报销单据上面经办人、验收证明(复核)人、审批人签名齐全,报销单据所附原始凭证应是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完整、有效凭证;
报销单据的填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