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待遇不降 不与企业保险并账运行
阿东 10年前 (2015-01-15) 680浏览 0评论
14日下午国务院正式向外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争议多年的养老金“并轨”一锤定音。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实施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早与文件2015年1月3日的发布时间。 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制度,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改革将立足与增量改革,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于中人设立过渡性养老金,保障待遇...